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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德市迅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:
经审查,你公司不符合原定资质等级条件,根据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64号令)的规定,我局决定注销你公司物业服务企业资质。
本公告期为7天,逾期无异议,我局将做出注销你公司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决定(法制科电话:7202100),特此公告。
附:注销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名单
二0一一年九月七日
注销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名单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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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 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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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资质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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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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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德市迅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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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房物字第014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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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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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德市旺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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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房物字第15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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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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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德市宏建物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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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房物字第00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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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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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德市华厦房产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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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房物字第01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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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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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德市万丰物业招标代理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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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房物字第00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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